货物没到,运费已到,需要写入库单吗?
货物没到,运费已到,不需要写入库单.
务应遵循会计配比原则,即该运费实属购进货物的费用,应尽可能索要货物发票,如果货物发票已开据,可以先取得传真件与运费发票同时作为货物入库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前提是货物真实入库),待发票收到后及时附件,如果发票跨月开具,可以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待抵扣进项税,这样既不影响存货成本计算也不影响当期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待次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将上期待抵扣进项税额调账转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在上期已做账凭证上备注发票原件所附件的凭证号,而本期该凭证也需注明前期凭证号!这样处理账务比较麻烦,所以最好要求发票随货同行或者不夸期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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