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事项是否征收增值税?
判断下列事项是否征收增值税:
(1)保险人取得的保险费收入,征收增值税.
(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3)银行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征收增值税.
(4)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征收增值税.
(5)存款人取得的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6)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物业费,征收增值税.
(7)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8)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9)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10)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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