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改革后的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即增值税改革细则),公告称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果是发生了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朋友是可以,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持有期间用途发生改变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有关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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