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后的债务如何通过应收账款处理?
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1、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人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2、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坏账借"坏账准备".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将债权转为投资的,应按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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