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物业费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吗?
物业费收入属于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6%缴纳增值税.
物业公司一次性预收一年的物业费 ,涉及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应这样缴纳:
1、增值税
( 1 )如果在收取时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即为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 2 )如果在收取时未开具发票的,在未提供物业服务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属于收讫销售款项,不能按照一次性收款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应在每月提供物业服务后确认增值税收入,并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实际提供劳务的月份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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