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算清缴中纳税调整项目
答: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有可能进行调整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不一定非常全):
三项经费的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费附加)
营业外支出(捐赠、罚金、罚息)
业外招待费、广告费
税金(增值税不允许税前扣除,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白条做帐部分,需要自行挑出来.
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税法部分,如加速折旧或者计提比例高出税法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这两项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吧)
收到的补贴款,有的不需要纳税的,做调减,要的需要纳税的做调增.
调整没有具体公式.只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就行了,超出部分进行调整,没有超出的,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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