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0%=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3-1=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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