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如何确定?
答: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何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开办(筹建)期间扣除限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生产经营期间扣除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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