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该缴纳哪些税金,如何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交税金是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应交的税金,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计入有关科目.应交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暂时停留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形成一定的负债.
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资料是否健全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以及应税的销售额超过规定的标准,但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或虽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均应视为小规模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增值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该缴纳哪些税金,如何核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