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集团资金拆借怎么防范税务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前期,融资是核心工作。根据国发〔2009〕27号文的规定:“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根据资金的来源,融资可分为股权性融资和债权性融资。债权性资金由于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其融资成本一般要小于股权性资金成本。
债权性资金有许多形式,比如:银行信贷融资、企业债券融资、工程垫付及保证金、预售融资、同业拆借及民间借贷、典当融资、票据贴现、租赁融资等。
当前,房地产行业调控持续深入,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整体市场环境更加严峻,货币金融政策持续收紧,尤其是对房地产信贷控制比较严格。一些房地产企业集团为了避免资金链条断裂,集团内部资金拆借交易逐渐增多,为了防范纳税风险,降低整体税负水平,企业集团需要统一进 行筹划,规范内部拆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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