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1、先把该固定资产按原值全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如果在销售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了人工费和运输等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库存现金
3、如果发生了残料收入
借:库存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收到价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如果要缴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
6、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如果该科目是借方余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该固定资产没有列入固定资产账中,是账外资产,本应该先将该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然后再按照上面的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为了简便,也可以这样做:
借: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问】甲企业出售一台使用过的生产设备,原价为234000元(含增值税),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假定2012年2月出售(该设备恰好使用3年),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不考虑残值。如果我以210600元(含增值税)的价钱在2012年出售,该设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这个期间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由于设备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则购入的增值税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在2012年2月出售时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时:
固定资产原价=234000/(1+17%)=200000(元)
3年累积计提折旧=(200000/10)×3=60000(元)
2012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210600/(1+17%)]×17%=306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40000
累计折旧 6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计提销项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0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06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
贷:营业外收入 40000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