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有什么区别?
1、其他应付款:?
指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款项.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2、其他应收款:
主要有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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