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应如何处理?
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从纳税人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扣缴义务人介于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具有特殊的地位.一方面,代扣税款时,它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另一方面,在税款上缴国库时,又代替履行纳税主体的义务.对纳税人课征的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等采取代扣代缴形式,其目的在于对零星分散、不易管控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加强国家税收管理,稳定国家税收收入.
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不履行会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再比如,《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经营者应该关注在交易中哪些情形会成为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并按照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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