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售后回购会计分录怎么写?
由于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原则上,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接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成本: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3、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应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在售后回购交易方式下,对于销售方而言,其交易行为属于融资性质.由于销售与回购是以一揽子方式通过签订回购协议进行的,因此可以将销售与回购看做是一笔交易.回购价与销售价的差额本质上属于融资费用,支村的回购价格应视同偿还借款,因此销售方销售商品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回购价的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在回购期限内平均摊销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在回购商品最终对外销售时确认一次收入.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销售含税价格)
贷:其他应付款 (销售不含税价格)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回购商品时:
借:财务费用 (回购与销售价差)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与销售价差)
借:其他应付款 (回购不含税价格)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回购含税价格)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销售商品售后回购会计分录怎么写】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