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认定为坏账损失呢?
企业坏账损失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确认.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那怎么认定为坏账损失呢?】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