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有关规定
待摊费用是本月摊销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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