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税吗?
答:不需要,原因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用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溢价在会计科目中记入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于资本公积科目(4002)的核算作如此表述:"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亦明确,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而资本溢价是指"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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