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经营性现金流?
计算经营性现金流量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方法。
直接法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经营性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 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其他税费返还-购买商、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经营租赁所付现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 税费所付现金-支付其他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管理费用等现金支出)
间接法具体计算如下: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利润+坏帐准备的增加(-减少)+当期计提的固定资产 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待摊费用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财务费用+投资损失(-收益)+递延税款贷项(- 借项)+存货的减少(-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 增加(-减少)十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少净额)+其他不减少现金的费用、损失 投资性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付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收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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