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
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其实暗含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只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并不能实际控制其.
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包含企业股权投资收益收入.根本原因是投资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是所得税税后分配的,以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不征税收入及免税收入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收入总额不包括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的投资收益.要等股权实际交易后再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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