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红字发票后账务处理:
(1),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票时,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2),销售方开具蓝字专票时,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购买方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取得红字专票后,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
(4),购买方取得蓝字专票后,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采购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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