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项怎么扣除?
1、子女教育扣除项。
满三岁到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儿童)、小学到博士(包括职专、技工)都是定额扣除1000元/月/每个子女。扣除方式:父母(法定监护人)各扣除50%或者一方全部扣除。
2、继续教育扣除项。
学历继续教育:每月定额扣除400元,但不得超过48个月。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继续教育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由取得证书年度定额扣除3600元,扣除方式: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扣除项。
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去除医保报销后的支出,个人自付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内据实扣除,标准是每年在不超过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人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为父母(法定监护人)。
4、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项。
需要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而且在还款期间(不超过240个月),定额扣除每月1000元,扣除人为本人或配偶。结婚前购买可选择一方扣除或者各扣除50%。
5、住房租金扣除项。
没有自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纳税,在直辖市、省会等定额扣除1500元/月。在户籍人口大于100万城市定额扣除1100元/月。在小于100万户籍人口的城市定额扣除800元/月。扣除人本人会配偶,城市不同的分别扣除。
6、赡养老人扣除项。
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赡养60岁及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独生子女定额扣除2000元/月(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的定额扣除不超过1000元/月。扣除方式:平均分摊或约定分摊亦或者指定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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