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已收到发票但是未付款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分录?
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直接表现为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此不能被划入资产范畴。新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对于已收到发票但是未付款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分录,可以看一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分析】
一公司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专用工具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元,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领用专用工具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8000
(2)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4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0
(3)报废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4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0
同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8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000
(二)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
对于先预付,后期才逐渐形成费用的项目,理论上可以通过“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在现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可以先通过普通会计实务工作者更容易理解并接受的“预付账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