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因此,对于现行折扣,我们可以看一下这个案例:
【案例分析】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7年3月1日销售A商品10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元,A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以购货方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A商品于3月1日发出,购货方于3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1)3月1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12×1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2)3月9日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6388
财务费用 4212
贷:应收账款 210600
以上的4212元为考虑增值税时的现金折扣,若本例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甲公司给予购货方的现金折扣为180000×2%=3600(元)本例中,若购货方于3月19日付款,则享有的现金折扣为2106(210600×1%)元。甲公司在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8494
财务费用 2106
贷:应收账款 210600
若购货方于3月底才付款,则应按全额付款。甲公司在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10600
贷:应收账款 2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