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的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如何算?
应付职工薪酬,是一个负债科目,一般是贷方余额。其金额来源于人力部门按照考勤或记录,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的工资。如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
分录: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借方表示发放工资的,贷方表示计提工资的 。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填写该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是贷方-借方。如是负数就直接用负号表示就可以。如果是负数的话,就表示有预支的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发工资是要通过中转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有个说法是,工资先计提,后发放,计提了就成了负债,为区别于其他负债,因此单设了这一科目。那直接发放工资,总该可做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薪酬(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贷:现金”吧,为什么不这样简化呢?原因是简化后统计薪酬会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