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已入账过了认证期如何做分录?
发票已经过了认证期,不能认证与抵扣,只能含税入账了,使得你企业应交增值税增多、存货成本加大,是你企业的损失,“对方要求把发票给我们记账,然后赔偿我们的损失,”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也只有这样了。但要以此为鉴,你方要及时索取专用发票。
对购进货物取得的抵扣联的认证、申报和会计处理,可按如下方法处理。
1、凡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对该份抵扣联,如在规定期限通过认证的,对上述会计处理不需变动,并在通过认证的月份申报抵扣;如在规定期限进行认证,但通不过认证的,或者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认证的,则需对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在收到抵扣联,但没在收到的月份进行认证的,也应作上述收到抵扣联时的同样分录,同时在备查薄上注明“待认证”字样。
2、凡购进货物发票抵扣联未收到的,应于月终暂估入帐,
借:原材料--××材料暂估价
贷:应付帐款
月初用红字冲回,发票抵扣联收到后,按上述的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