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需审计过后才能分配吗?
季报半年报只分红不用审计;若有送转,半年报强制审计,季报建议审计。因此是先分配后审计。
有些企业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有些中介机构甚至建议企业将“期初未分配利润”从“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一个“利润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这样做的结果是很难通过一个账户归集出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具体金额及调整的具体情况,比较利润表的各项目也无法从具体科目中获取数据。
实际上,无论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报表》还是《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即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
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例,具体处理方式为: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由于调整以前年度利润增加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减少所得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调整完毕,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