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归集费用不摊销吗?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怎么确定的?——有受益期限的,按照受益期限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来摊销;无相关规定的,按照不低于5年摊销。企业的开办费按照不低于3年来摊销。
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不再分期摊销了。待摊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而税法规定,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对于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差异,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摊销核算,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同时,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5)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综上所述,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归集费用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