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余额表里没有待摊费用了怎么办?
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还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2、一次记入损益
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