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在申报表中如何填列?
进项税额转出,在申报表中应该填在主表第14栏,或表二的第十五栏。
不能填在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里,纳税检查调减是稽查案件查处专用。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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