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行研发的专例技术已与客户签订了5年独占许可以的使用权转让,所有权没有转让.该专列准备做无形资产评估能否入账处理.研发时做的分录是:借:研发资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专例技术形成时做: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资出---资本化支出,技术转让时做: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无形资产,现在再以评估入账是否重复入账,可行吗,评估入账有否特殊规定,还是说只能以增值部份入账。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