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后失控发票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认证后失控发票的四种情况(原因)。
情况一:与开票方业务真实发生,对方企业正常经营,只是由于对方财务不小心误操作,导致发票被作废或者红冲。
情况二: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情况三:与开票方业务真实发生,但对方是失联企业。
情况四:与开发票未发生真实业务,对方企业是失联企业。
“认证时失控发票”生成电子信息通过软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认证岗位人员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并于扣留纸质发票并追回已抵扣税款后的当日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转稽查部门。
认证岗位人员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并于扣留纸质发票的当日将纸质发票复印件及《认证结果通知书》转稽查部门。“认证时失控发票”生成电子信息通过软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若销货方未报税或未申报纳税,按照现有政策,购买方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