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利润额如何填写?
答:1.前四部分是对减免所得税优惠的调整,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低税率和免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25%,同时存在优惠低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低税率;符合条件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低税率)和免税、减半税率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填报A100000(主表)第24行“税率(25%)”时,所有的填报企业都须填“25%”,那么对应适用优惠低税率或免税、减半税率优惠政策企业,存在的税率差减免所得税需要调整,税率差减免所得税的调整就在本表填报。
符合条件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低税率,在A100000(主表)第24行“税率(25%)”填“25%”,则在第2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按照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A100000(主表)第24行“税率(25%)”填“25%”,则第11行“(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填报根据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
2.第五部分“减: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是对企业享受优惠低税率优惠政策,又享受经营活动中项目“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按优惠税率20%或15%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