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单位职工食堂免费为职工提供早、中、晚餐,食堂师傅在市场采购食品,基本上没有发票,请问能不能用白条入账,冲减职工福利费?
解答内容: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您描述的白条不符合规定,不能入帐,必须取得正规发票。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规定:
“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据此,贵公司只有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