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你好,从2008年一月份以来,财务申报表改版,利润表本期数、上期数应怎样填报?比如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所得税申报期应怎样填报?我一直不太明白。
解答内容:根据省局通知,“本期金额”栏为当期(本月或本季)数据,“上期金额”栏为上月或上季的数据。若为月报,2008年1月份“上期金额”栏为零,2月份“本期金额”栏为2月份当月数据,“上期金额”栏为1月份“当期金额”栏数据,依次类推。若为季报,2008年一季度“上期金额”栏为零,二季度“本期金额”栏为二季度当季数据,“上期金额”栏为一季度“本期金额”栏数据,依次类推。年报表口径恢复为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