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计提的应付账款现不支付了如何处理?
答: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作为企业的一项收入(营业外收入)来处理。但是,应该获得“无法支付”的相关证明,作为附件附在转账凭证后面。比如获得供应商的债务豁免文件,供应商已经注销不存在的证明(可到工商局查询获得)。从法律上来说企业不能单方面取消自己的债务,至于企业自己从账上取消债务,虽然不符合准则要求,但因为不设计所得税偷逃,一般来说税务局不管。
1.坏账的性质和确认条件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的确认既注重证据又注重实质,并且规定坏账损失的审批权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厂长(经理)办公会或类似机构。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应当确认坏账损失:
(1)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
(2)有证据表明该项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
(3)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债务人仍没履行偿债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