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分公司负责人投资款如何入账?
答:在投资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资不作为长期投资挂账,应在往来款科目核算,很多公司采用总公司与分公司同设内部往来科目,在编制汇总报表时进行抵消;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在长期投资挂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长期投资与所有者权益进行抵消;在收到投资时,分公司不应存在所有者权益科目,应全部在内部往来核算;子公司应将收到的投资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并按财务制度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在利润分配时, 分公司形成利润即为总公司利润,在上交利润时无需任何决议,直接进行帐务处理即可, 子公司形成利润属于全体股东的收益,在进行分配时应有董事会决议方可进行分配,虽然是全资子公司但分配时仍应补充相关手续。
因此,对于收到分公司负责人投资款如何入账,整理了以下方法:
1、企业收到投资款,并且在工商管理局已办理增资变更手续: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xx股东(按表决权份额)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出表决权份额)
2、如果企业收到投资款,尚未在工商管理局办理增资变更手续: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待在工商管理局办理好增资变更手续: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贷:实收资本——xx股东(按表决权份额)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出表决权份额)
3、如果企业收到投资款,协商不办理股权手续,但公司具有实质上构成吸收投资的长期负债——长期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xx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