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老项目发票放新项目如何抵扣?
答:营改增之后,新老项目交替出现,共同经营,共同生产的情况下,必须要分开采购,分开核算,分开决算;
也就是说,营改增后老项目产生的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可以在新项目进行抵扣.
营改增之前采购的建筑施工材料已经用于工程施工项目,但是,拖欠材料款,营改增后,才支付供应商的材料款,而获得了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
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可能有两种方法处理:
第一,继续按照老政策执行,就是按3%上建安税;
第二,执行3%的税率简易增值税.
【注意】:具体以相关文件出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