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要设置哪些明细账?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应付债券”总账,用于核算公司债券的面值、折价、溢价和应计利息等相关内容。为此该账户应设置下列明细账:
1.债券面值
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发行债券的面值(即本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其贷方记录债券面值的增加数,即发行债券的面值;借方记录债券面值的减少数,即本金的偿还或转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归还 的债券的本金。
2.债券折价
该账户用于核算债券发行价格小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它是“债券面值”账户的备抵账户。其借方记录已发行债券的折价数额;贷方记录已发行债券折价的逐期摊销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摊销的 债券折价的数额。公司债券在折价发行的情况下,应付债券总账于某一时点的余额(即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应等于“债券面值”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与该时点“债券折价”明细账的借方余额的差额。
3.债券溢价
该账户用于核算债券发行价格大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它是“债券面值”账户的附加账户。其贷方记录已发行债券的溢价数额;借方记录已发行债券溢价的逐期摊销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摊销的 债券溢价的数额。公司债券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应付债券总账于某一时点的余额(即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应等于“债券面值”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与该时点“债券溢价”明细账的贷方余额的合计数。
4.应计利息
该账户用于核算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债券利息,计提的应付未付的利息计入该账户的贷方,支付利息时计入借方,余额表示应付未付的利息余额,该余额将汇总反映在“应付债券 ”总账的账面价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