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花草树木账务处理分析
购买花草树木分为两种情况:
一、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场所
1.购回的花草、树木如果直接在土地或建筑物(花池等)中栽培,为其他土地附着物,应属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符合“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中列举的项目,那么上述购进花草、树木的进项税就不可以抵扣。
2.购进的是盆栽的花草没有附着于任何建筑物,可以任意搬动或移动,则不属于“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中列举的项目,如果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所用,没有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取得的进项税则可以抵扣。
例:某工业企业本月购进花草、树木20000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金2600元,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其中,属地上附着物需栽培的树木15000元,可移动的盆花5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15000
制造费用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19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950。
二、用于其它福利部门和个人消费
购回的花草、树木用于企业的福利部门,如员工宿舍、食堂等福利部门的,则符合新条例第十条(一)项的规定,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所取得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例:某工业企业本月购进可移动的花木200000元,取得进项税金26000元。其中,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场所180000元,用于员工宿舍、食堂等福利部门2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0000
制造费用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
贷:银行存款226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00
借:管理费用22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