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收到现金时,填写“库存现金”,编号为“现收字第x号”;收到付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款项时,填写“银行存款”,编号为“银收字第X号”。收款凭证内的贷方科目,填写与“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相对应的会计科目。收款凭证的其他内容,根据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填写。收款凭证贷方金额合计数应当等于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数额。
例如,甲公司2014年5月10日,收到乙公司上月所欠销货款50 000元,存入银行。甲公司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见表5-16。
付款凭证的填制
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木相同,只是左上角的科目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内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
例如,甲公司职工张xx因公要出差,于2014年5月10日借款4 000元,会计人员根据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借款单填制付款凭证,如表5-1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