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票据的提示承兑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
2020-02-27 14:14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票据的提示承兑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都有哪些?
答: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