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固定资产如何做账?
2020-01-09 20:51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固定资产如何做账?处理固定资产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清理费用登记、回收固定资产登记、资产盘点预算。
1、固定资产登记
购买固定资产时,严格要求检查人员凭借发票对固定资产的日期、名字、型号、价格等填入。如果购置大型资产,需要细致到每一个小点,甚至每个角落,这样便对以后账务的处理比较清楚。比如,购买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设备物资以及无形资产等都要详细的登记。
2、清理费用登记
在固定资产处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应详细登记,包括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等都要一一对应。
3、回收固定资产登记
循环利用有限的资源,对陈旧、无法使用、以旧换新等资产理应详细登记。
4、资产盘点预算
审核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不仅要对资产验收时和资产明细对账时都要严格仔细审核对资产盘点和是否资产的预算之内。
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怎么做账?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一、文件的主要内容
企业如何准确执行此文件,笔者认为应把握好财税〔2018〕54号以下几个关键点:
1.范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范围,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即动产(包括交通工具)。
2.购买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制造的。包括购进的二手固定资产。
3.单位价值: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为不含税价;如果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为含税价。
4.残值处理:如果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税前扣除包括残值。
会计处理:
对于财税〔2018〕54号的规定的会计处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会计折旧处理文件规定。若企业在会计上不选择一次计提折旧的方法,则会产生税会差异,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进行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即根据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即现在少缴税、未来多缴税,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购入一台价值500万元(不含税价50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的设备,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残值为0。假如企业在汇算2018年企业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某设备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
贷:银行存款580
2.到2018年末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等50(500÷60*6)
贷:累计折旧50
3.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减450万元(500-50)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112.5(45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12.5
4.2019年的处理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25
贷:所得税费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