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使用积分换取物品,如何记账
2019-05-13 18:25 来源:会计通
问题描述: 我企业属于商业企业,日常会给客户办理会员卡,实行积分制,年底搞活动,用会员卡的积分可以换东西。比如:会员买1000元的东西,他的积份可以顶50元,那实际上他交给商场950元就可以了我想问一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公司怎样确认收入?是全部计入,还是超过部分计入? 详细解答: 会员用积分换东西时,其实质是用积分买东西时顶一部分价款,在实务中,需要把这部分价款作为商业折扣来处理。会员购买1000元的东西,实际收到950元,商场在开发票时就按950元来开,也就是按950元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8 此项操作,需要注意:积分换取的折扣,一定要和正品开到一张发票上。 另外,如果会员的积分是1000元,直接顶用1000元购买东西,就不能按照商业折扣来处理了。应该做一下处理: 1、平时购物形成的积分: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2、客户买东西消费积分时: 借:预计负债 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样做对企业是不利的,企业是要多交增值税的,相比而言还是作为商业折扣比较合算,或者平时不计提预计负债,在销售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