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土地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出资作价与原帐面价值发生增值、减值时如何处理?
[答]第一步:按非货币交易的计价原则,以换出资产价值确认长期投资初始成本
借:长期投资
累计折旧
贷: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按帐面价)
第二步:如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需将出资作价的增值或减值部分确认为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投资
贷:股权投资差额( 减值时反方向入帐)
股权投资差额若出现贷差,需将其摊入资本公积而非投资收益, 这点与原会计处理时直接将增值计入资本公积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时间上有一个长期投资和资本公积渐增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