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保证记账凭证能在记账工作中起到分录指示作用,有关的借贷双方科目栏次应清晰醒目,简单明了;
第二,应反映填制、审核、主管等不同岗位人员的签章,以便减少错弊,加强内部牵制,保证经济业务和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第三,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作为书面依据,记账凭证中应有标明所附原始凭证数量、概况的节目,以便查阅、核对;
第四,记账凭证的设计应贯彻《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一律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以便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
第五,记账凭证的基本格式已经约定俗成,除非十分必要,企业可尽量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记账凭证,以简化设计工作,节约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