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新账的方法是:在年终结账时,将需要更换账的各账户的年末余额直接过人新启用的有关账户中去,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人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其余额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否则容易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没有余额的账户之间的区别。
更换新账时,要注明各账户的年份,然后在第一行日期栏内写明,“一月”,“一日”,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把账户余额写入“余额”栏内,在此基础上登记新年度的会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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