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映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应设置“应付利润”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已支付利润,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类应付利润数,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支付的利润。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进行核算,账户的结构与“应付利润”账户相同。
非股份制企业,分给投资者的利润,应在提取盈余公积以后进行分配,按照投资协议、章程或其他约定的办法进行分配。
企业计算出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方本科目;支付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企业计算应付甲企业投资分利20000元,以现金支付,作分录如下:
1.利润分配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投资分利 20000
贷:应付利润——甲企业投资分利 20000
2.支付利润时
借:应付利润——甲企业投资分利 20000
贷:现金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