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计算:
历史成本-累计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出售时,首先应计算其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净值应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计算。由于累计折旧一般不进行明细核算,因而固定资产明细账中不能提供累计折旧及净值资料。为此,计算固定资产净值,主要是计算其累计折旧。
企业如果采用个别折旧方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根据采用的不同折旧方法和已折旧年限计算。
[例]某企业某项固定资产的原值为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4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平均年限法以个别折旧方式计提折旧。该项固定资产1994年1月投入使用,1997年8月停止使用出售,其间(1996年)因大修理停用5个月。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项固定资产出售时的累计折旧及净值。
月折旧额=(10000-400)÷(10×12)=80(元)
已提折旧月数=11(1994年,因1月份开始使用当月不提折旧)+12(1995年)+12(1996年,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8(1997年,8月份停止使用当月照提折旧)=43(月)
累计折旧=80×43=3440(元)
净值=10000-3440=6560(元)
企业如果采用分类折旧方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根据固定资产原值、月分类折旧率和已折旧年限计算。
[例]某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以分类折旧方式计提折旧,某项固定资产购入时的原值为20000元。该类固定资产月分类折旧率为0.5%。该项固定资产1992年8月开始使用,1996年12月出售。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项固定资产出售时的累计折旧和净值:
月折旧额=20000×0.5%=100(元)
已提折旧月数=4(1992年)+12×4(即1993至1996年)=52(月)
累计折旧=100×52=5200(元)
净值=20000-5200=14800(元)
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后,其原值和累计折旧应予以注销,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出售固定资产净值和注销原值、累计折旧时,应按其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