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企业的辅助生产,主要是为基本生产服务的。有的只生产一种产品或提供一种劳务,如供电、供汽、运输等辅助生产;有的则生产多种产品或提供多种劳务,如从事工具、模型、备件的制造,以及机器设备的修理等辅助生产。辅助生产提供的产品和劳务,有时也对外销售,但这不是辅助生产的主要目的。
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
该科目应按车间和产品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辅助生产发生的材料、直接人工费用,分别根据“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汇总表”和有关凭证,记入该科目及其明细账的借方;辅助生产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的借方进行归集,然后再从该科目的贷方直接转入或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细账的借方。辅助生产车间完工的产品或劳务成本,应从“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细账的贷方转出。“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辅助生产的在产品成本。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归集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细账借方的辅助生产费用,由于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劳务不同,其所发生的费用分配转出的程序方法也不一样。
制造工具、模型、备件等产品所发牛的费用,应计入完工工具、模型、备件等产品的成本,完工时,作为自制工具或材料入库,从“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细账的贷方转入“低值易耗品”或“原材料”科目的借方;领用时,按其用途和使用部门,一次或分期摊入成本。提供水、电、汽和运输、修理等劳务所发生的辅助生产费用,多按受益单位耗用的劳务数量在各单位之间进行分配,分配时,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细账。在结算辅助生产明细账之前,还应将各辅助车间的制造费用分配转入各辅助生产明细账,归集辅助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主要是为基本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使用和服务的。
但在某些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也有相互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情况。例如,锅炉车间为供电车间供汽取暖,供电车间也为锅炉车间提供电力。这样,为了计算供汽成本,就要确定供电成本;为了计算供电成本,又要确定供汽成本。这里就存在一个辅助生产费用在各辅助生产车间交互分配的问题。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通常采用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和按计划成本分配法等。
这里仅就直接分配法进行说明和举例。
采用直接分配法,不考虑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供的劳务量,即不经过辅助生产费用的交互分配,直接将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个受益单位或产品。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辅助生产的单位成本=辅助生产费用总额 /辅助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总量(不包括对辅助生产各车间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量)
各受益车间、产品或各部门应分配的费用=辅助生产的单位成本×该车间、产品或部门的耗用量
[例]企业有锅炉和供电两个辅助生产车间,这两个车间的辅助生产明细账所归集的费用分别是:供电车间89000元、锅炉车间21000元;供电车间为生产甲乙产品、各车间管理部门和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362000度电,其中锅炉车间耗电6000度;锅炉车间为生产甲乙产品、各车间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5370吨热力蒸气,其中供电车间耗用120吨。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此项费用,并编制“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
根据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将锅炉车间及供电车间的费用分配记入有关科目及所属明细账。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 67000
——乙产品 41300
制造费用——基本车间 1170
管理费用 53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 89000
——锅炉车间 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