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无形资产所具有的价值或特权会在持续一段时间后最终终结或消失,因而无形资产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企业应将无形资产成本在这个有效期内进行摊销,以便合理地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损益。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对法律有规定年限的无形资产,应当在规定年限内摊销;没有规定年限的,通常应按预计使用年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没有残值,其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进行平均摊销。摊销时,直接冲减无形资产价值。即按每期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账户,贷记“无形资产”账户。
[例]某企业购入一项商标权,价值为240000元,有效期为10年。则企业每月摊销额为2000(240000÷10÷12)元。企业摊销时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2000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2000